生态环境部、财政部近日通报了20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、评价与考核结果,陕西省评价结果整体较好,达到有评价记录以来*好水平。
据了解,目前,陕西省7市43个县(区)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范围,包括陕南3市28个县(区),陕北延安市6个县、榆林市6个县,关中西安市1个县、宝鸡市两个县。2020年,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“变好”县域较上年明显增多,“基本稳定”以上县域比例达到97.7%。其中,延安市安塞区“明显变好”,延安市子长市、安康市石泉县“一般变好”。根据考核结果,陕西省财政厅对延安市安塞区、子长市,安康市石泉县共奖励资金3970万元。
近年来,陕西省持续加大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力度。一是做好统筹部署,在全省监测工作方案中进行专题安排,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。二是开展技术培训,持续加强对全省各县上报自查报告的审核。三是加强现场核查,督促县区政府切实履行生态保护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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